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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天奖学金评选办法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1-02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切实促进中国农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的农业科技人才,弘扬中天企业的社会责任,支持我校教育事业,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锐意进取、立志成才。甘肃中天羊业股份有限公司和甘肃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我校设立“中天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为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动物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和创新实验学院品学兼优的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和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奖励名额共25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4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  学生工作处负责“中天奖学金”学生评定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作,相关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该项奖学金的人选推荐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四条  申请基本条件:
  (一)本科学生申请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热爱“三农”,愿意投身“三农”事业。
  4、成绩优良,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50%。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二)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申请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
  3、热爱“三农”,愿意投身“三农”事业。
  4、成绩优良,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身心健康,积极参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

  第五条  相关学院可根据本评定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六条  奖学金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学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10月30日前报送,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甘肃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优先考虑。动物医学院学生不能连续四年获得该项奖学金,其他学院学生不能连续三年获得该项奖学金。

  第八条  评审程序:
  (一)本科生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天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一份能反映个人学业成就及未来职业目标等情况的自荐信。
  2、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班级民主评议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同学的4/5,且参加评议的学生1/2以上表示同意方可推荐。
  3、学院初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对班级推荐结果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评选条件的,在本单位予以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应予以重新审查。
  4、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报送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并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
  5、资助方备案。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者报中天公司备案。

  (二)非在职硕士研究生评审程序:
  1、本人申请。申请研究生如实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天奖学金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一份能反映个人学业成就、发表论文以及未来职业目标等情况的自荐信。
  2、学院评审。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定,在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本单位学术组织和研究生导师的意见,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学校对学院报送的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并审核,确定获奖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
  4、资助方备案。学校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者报中天公司备案。

  第九条  获得中天奖学金的学生可优先得到在中天企业社会实践、毕业实习或工作的机会。

  第十条  奖学金要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

  第十一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选资格:
  (一)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二)诚信意识较差者。
  (三)课程考试作弊者。
  (四)有其他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五)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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