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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管理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1-08-27  浏览次数:

2018级各班学生:
  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是学业考核及推免研究生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学院有关规定,为了做好2018级学生科研创新能力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范围
  原则上要求创新实验学院2018级全体学生参加考核答辩,其中,没有完成并通过导师指导下的《科研训练Ⅰ》和《科研训练Ⅱ》考核环节的学生不允许参加考核答辩。

  二、 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科研创新活动和在导师指导下的科研训练情况,以及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和其他教学实践活动情况;学生的创新基本能力和科研素养。

  三、 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主要分为日常考核,导师评价和专家组考核三种形式,合计100分。
  1、 日常考核:
  根据学生前三年参加的日常科研创新活动情况予以综合评分,采用学生自主申报,班级审核,学院综合评分的形式进行,总分30分。
  2、 导师评价:
  由导师根据学生在科研训练中的参与情况,科研任务完成情况和成效,以及科研潜质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总分30分。
  3、专家组考核:
  专家组根据学生的书面总结、现场汇报,专家提问与答辩等具体情况,对学生参与科研训练的成效、科研基本能力和科研潜质等方面综合评分,总分40分。

  四、 考核工作安排
  1、日常考核:学生填写《2018级创新学院学生创新素质与能力训练活动申报表》(附件1),经班级审核后,9月13日前以班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学院教学办。
  2、导师评价:根据学生参与的《科研训练I》、《科研训练Ⅱ》情况,由导师进行综合评定。
  3、专家组考核:学生撰写科研训练活动个人总结报告(附件2),报告内容要全面、真实、可靠,经导师签字后复印5份。9月12日安排答辩,要求学生提前15分钟到指定教室,将ppt材料拷贝在电脑桌面,并将个人总结报告一式五份交答辩秘书。每个同学准备5分钟PPT汇报,回答评委老师提问5分钟,每位学生答辩总体时间不超过10分钟。汇报答辩分组、时间、地点安排随后通知。
  汇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参加科研训练和科研项目的基本情况,个人的收获与感受,对自身科研创新能力的认识和进一步从事研究深造的设想。

  五、相关要求
  科研创新能力考核是评价学生科研素质与创新思维的重要内容,请各位同学认真对待,如实总结,按时提交相关资料。考核中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视为考核不合格。
  相关学生参加考核时应携带实验记录、实验报告、发表论文等与科研训练活动相关的原始佐证材料,供专家查阅。汇报和回答问题时应思路清晰,简明扼要。


创新实验学院
2021年8月27日




  1.2018级创新学院学生创新素质与能力训练活动申报表.doc

  2.2018级创新实验学院学生科研训练活动个人总结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