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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10-25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在当代大学生中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做有理想、有追求的大学生,做有担当、有作为的大学生,做有品质、有修养的大学生”的重要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自强•励志华章——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

二、寻访对象及奖励
 (1)全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1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2)全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3)全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800名,每人可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取得较大反响;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四、活动安排
  1.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2.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0月28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3.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学校(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4.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申请材料、微博微信转发点赞截图、本人在社交媒体报道或介绍截图电子版统一发送至1539796921@qq.com,纸质版材料务必在10月28日下午6:00报送至创新实验学院学工办,所有提交的材料务必达到报名要求并且将作为审核评比条件参与院级评选,最终学院推荐1人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创新实验学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