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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举办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为扎实做好我院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根据学校《关于举办第十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党办发〔2017〕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经学院分党校研究决定于3月起举办我院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3月20日前(第五周)开班,6月11日前(第十六周)结束教学工作;结业考试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与培训计划另行通知)。

  二、推选条件
  1.年龄满18周岁;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并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3.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
  4.遵纪守法,团结同学,学习成绩优良,热爱集体,能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成绩评定
  培训班结束后,党校按平时考核成绩和结业考试成绩各占30%、70%的比例,在综合学员结业考试成绩、作业完成、出勤及学习总结等情况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综合成绩合格者颁发党校结业证书。

  四、推选安排
  各团支部按照推选条件,认真推荐优秀同学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于2017年3月1日下午2:00前填写《创新实验学院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附件),并上报学院审核,各团支部上报时需指定一名学员为联系兼负责人。逾时不得参加本期培训。

  五、几点要求
  1.各团支部推荐培训学员时要特别注重被推荐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不能仅看学习情况,同等条件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志愿服务、公益实践及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优先。
  2.学员应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内涵,联系自身实际,进行分析与思考,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
  3.学员在培训期间应严格遵守党校学习纪律和请假制度,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因课堂违纪、缺考等违反党校纪律而被认定培训不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下期培训班的学习。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党校创新实验学院分校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创新实验学院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



  创新实验学院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