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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4-04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2016年以来,在校党委坚强领导下,全院各党支部、广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尊崇《党章》,严守党规党纪,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会议精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学校学院改革发展、服务师生、服务社会进步,在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过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校党发〔2018〕28号)精神,院党总支研究决定在“七一”前夕评选表彰一批学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同时向校党委推荐全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评选表彰的对象是2016年以来,在全校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学院各项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1.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2.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推荐应以基层党务工作者为主。
  3.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处级领导人员要从严掌握。
  4.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由各党支部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符合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的党支部自荐申报后,由院党总支研究确定。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理想信念坚定,忠诚干净担当,带头学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3.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4.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5.在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注重学习,有较高的党建理论水平,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强、责任感强。
  3.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4.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
  5.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师生公认,密切联系师生,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
  (三)先进党支部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的核心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3.支部班子具有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双一流”建设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工作,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强化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支部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作风务实,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作运行规范高效,表率作用发挥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三、表彰名额
  1.院级优秀共产党员6名:各支部各2个。
  2.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3.院级先进党支部1个。
  4.向校党委推荐校级优秀共产党员2名(教职工党员1名、学生党员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党支部1个。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评选工作在院党总支领导下,成立先进评选工作组,负责三类先进的评选工作。工作组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海华
  成  员:韩  瑞  赵  璐  张瀚文  苗雨阳
  (一)评选推荐(4月13日前完成)
  各党支部要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部署评先推荐工作,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并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考核情况,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根据自身工作开展情况自荐,由院党总支根据分配的推荐名额,结合所属各党支部的工作情况、事迹材料进行认真讨论研究,确定名单。
  1.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根据分配名额评选产生。
  先进党支部评选主要程序:党支部自荐,院党总支组织评选,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
  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主要程序: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推荐,院党总支组织评选,择优推荐校级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党委组织部。
  2.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推荐,学院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评选产生。
  主要程序:各党支部在全院范围内择优推荐,各支部推荐人数不超过2人,由院党总支根据多数支部和党员意见产生院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并择优推荐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填写推荐材料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审核确定。
  (二)表彰(7月1日前进行)
对评选出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评选表彰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强化政治功能,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推选出来;真正把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师生公认的优秀党员推选出来;真正把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信赖和敬重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各党支部要把推荐过程作为加强学校学院党的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过程,作为激励先进、鞭策后进、推动工作的过程,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评出导向、评出干劲、评出氛围。
  (三)请各党支部于4月10日17:00前将推荐对象有关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同时发送推荐材料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邮箱(cxxyxgb@126.com)。具体材料见附件2-7。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总支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附件:1.推荐材料要求
   2.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
   4.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5.先进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1 推荐材料要求.doc

  附件2 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

  附件3 优秀党务工作者审批表.doc

  附件4 先进党支部审批表.doc

  附件5:先进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