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名额、类别及资助留学期限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名额不限,资助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留学期限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限80人,资助留学期限一般为6至24个月,具体期限根据申请人研究工作需要由双方导师协商确定。  

  二、资助内容
  国外院校或导师提供(或免除)在外学习费用,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留学期限内的奖学金。具体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对赴国外一流院校、一流专业从事国家急需学科领域、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学习的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按照《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费资助办法(试行)》(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执行。

  三、申请类别要求
    申请人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www.csc.edu.cn/chuguo/s/709)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语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1.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员为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生)及在职在岗教职工。
  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条件:
  ①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记录;
  ②前三年学分成绩不低于80分且无不及格或重修补考课程;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发展潜力;
  ③已经取得2017年免推研究生资格者,需征得接收导师、学院及研究生院同意;
  ④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学费资助或免学费证明。
  ⑵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①应为我校在读硕士生,原则上以应届硕士毕业生为主;
  ②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③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学费资助或免学费证明。
  ⑶青年教职工申请条件:
  ①具有硕士学位;
  ②工作认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③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学费资助证明。
  2.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原则上以在读博士生一年级学生为主。申请时应已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五)优先推荐条件
  1.留学院校综合排名或国外导师学术影响力高的申请人。
  2.拟赴我校国外合作关系院校留学的申请人。
  3.同等条件下,发表学术论文质量高、数量多的申请人。
  4.外语成绩高的申请人。
  5.国内外导师有合作科研关系或国内导师推荐并联系的联合培养申请人。
  6.基本完成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出国前完成开题论证,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的联合培养申请人。

  四、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6年12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附件1),经导师、所在单位、研究生院审查通过后(教职工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处审查),由所在单位统一将报名表提交至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南校区交流中心106办公室),同时提交报名汇总表(附件2)及其电子版、申请人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复印件(中文)、外语成绩单复印件。
  2. 对外联系
  2017年3月15日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对外联系,取得国外院校或研究机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函。
  3. 学校评审
  申请人将申请材料(附件3材料清单中3-13项)交于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7年3月16日前将申请材料、报名信息汇总表及其电子版(附件2)交至公派办。
  2017年3月17-18日,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联合培养申请人进行现场汇报。评审通过者再进行网上申报等后续程序。
  4. 网上申报、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2017年3月20-30日,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相关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单位。2017年3月31日前,各单位汇总后统一向公派办提交,包括《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文字内容的word版及信息汇总表。

  五、注意事项
  1.申请者需按照留学基金委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完成申报表并上传扫描材料。请检查并同公派办联系,确保上传材料真实有效,以免影响留学基金委的评审。
  2.《单位推荐意见表》是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系统自动生成的空白表,所在单位需手写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反映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学习情况、工作业绩、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可行性等方面内容。
  联系人:康继乐   戴钰  87080185       刘海斌  87080150
  E-Mail:oie@nwafu.edu.cn        haibin553@nwafu.edu.cn
  2017年CSC项目申报交流QQ群:347242327

  附件1. 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报名表.doc
  附件2. 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 2017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docx


              公派研究生选派工作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2016年12月16日

相关附件:
  2016121908583325982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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