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实验学院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8-10-13
各班班主任、各学生班:     为做好我院20082009学年度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2008年起,国家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我校新申请贷款的学生,原则上回生源地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但是无法在生源地获得助学贷款的学生方可在学校申请。 二、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2008-2009学年度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本科学生;     2.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未受纪律处分者;     3.努力学习、奋发向上,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4.未在生源地签订国家助学贷款合同者。     (二)申请额度     1.新申请贷款的学生人数不得超过本院系新生人数的20%;     2.新申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6000元/年;     3.对今年已交清学宿费的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申请本学年学宿费贷款,但可申请生活费贷款;     4.只交部分学宿费或享受各类无偿资助的学生,可申请学宿费缺额部分的贷款和生活费贷款。     (三)申请程序     1.新申请贷款的学生通过学生工作管理系统网上提交贷款申请(http://xgxt.nwsuaf.edu.cn/login.jsp),如实、详细地填写有关个人信息、核对个人银行帐号。    2.准备好所有申请资料。 申请贷款的学生提交网上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并按下面要求和顺序整理、装订):    ①本人书面贷款申请(介绍本人和家庭基本状况等);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和学生证的复印件(同一张A4纸复印,上为身份证,下为学生证);    ③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证明签署日期必须在本年度以内;   ④《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附件1);   ⑤助学贷款承诺书(附件2);    ⑥各班组织填写《中行贷款学生家庭有效联系方式》(附件3)和《2008-2009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4) 以下材料由学院统一出具: 学宿费证明(附件5),打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6)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附件7),系统可自动生成表格。 3.学院依据综合表现对申请贷款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对学生提供相关贷款信息的真实性和申请贷款额度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注意事项 请各班将信息传达到每位同学,申请贷款学生的所有资料以班为单位将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统一提交辅导员处(shaoguiwen2005@163.com)。                                               创新实验学院                                       ��八年十月十三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家长意见表
附件2:助学贷款承诺书
附件3:中行贷款学生家庭有效联系方式
附件4:2008-2009学年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
附件5:学宿费证明
附件6: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7: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助学贷款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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