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2009-2010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约定会
来源:创新学院        作者:李蔚        发布时间:2009-09-17
  9月16日下午,我院2009-2010年度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约定会在亦乐园招待所北楼会议室顺利召开。来自理学院、人文学院等7个学院的任课教师、相关学院的教学副院长、教学秘书以及教务处和创新实验学院的相关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会议。

  2008年,创新实验学院率先在17门学科基础课和核心骨干课程教学中推行教学任务约定制度,在各方的大力支持下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今年,学院继续实行教学任务约定,对分布于7个学院的18门课程进行了约定,参与约定的教师将根据所教课程的特色,结合所教班级学生的基础和学习能力,对所开课程的授课内容进行调整改革、形成新的课程内容体系,并就教学方式方法等四个方面进行约定,由教师所在学院、教师本人、教务处和创新实验学院四方签订《教学任务约定书》,任课教师将按照《任务约定书》授课。

  会上,教务处李海华副处长就创新实验学院实施教学任务约定制度的背景、总体要求和政策导向等内容进行了说明。创新实验学院陈遇春常务副院长介绍了教学任务约定制度实施一年来的总体情况和进展,并对教学任务约定的目的、基本原则、改革方向以及约定内容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解读。相关学院的负责人也就本学院参与教学约定的整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做了交流。

  2008年已经参与教学约定的教师,结合自己的课程,介绍了在教学改革和实践中的经验和收获,新约定的教师也对约定课程拟进行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提出了各自思路。同时,大家还就教学课时安排、考核方式和标准、改善实验室条件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具体的建议。何蓓如教授对学院推出的教学任务约定说:“教学并不应该被格式化,不应该受到一个比例或者定式的约束。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是教学的最终目的,而教学任务约定制度保障了这一点。”

  经过一年教学任务约定制度的推行,教学任务约定制度充分调动了教师教改的积极性,为培育学生科学思维方式,提高教学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教务处李海华副处长就创新实验学院实施教学任务约定制度的背景,总体要求和政策导向等内容做了说明。



何蓓如教授为创新学院推出的教学任务约定制度叫好



教学任务约定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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