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工作考核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2-05-30 浏览次数:
为切实做好我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包括学业导师、文化素质导师)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开展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通知》(党学【20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成立创新实验学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遇春
副组长:曲云峰
组 员:王 博 闫春红 邱贞龙 邱 梅 张伟卫 张凯
二、考核范围
我院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所有学生班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质(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意识)、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内容,重点考核其思想教育面对面、学业生涯规划指导及优良学风示范班建设等工作开展的实绩。
学业导师重点考核导师在学生学业指导方面的业绩,包括开展学术讲座,指导学生制定学业规划等。文化素质导师重点考核导师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文明习惯、口才与语言表达能力、社交礼仪与交往能力的培养方面的指导情况。
四、考核分值构成
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工作考核由自评(10分)、学生民主评议(45分)、院系评议(45分)、附加分(含加分和扣分)四部分构成。
五、考核程序及工作进程
(一)自评。各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对照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书面述职报告,填写《创新实验学院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工作考核表》(附件1)并于6月8日下午18:00之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学生民主评议。各班在辅导员指导下,于6月10日前组织本班学生完成本班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考核的学生民主评议(附件2)及评议汇总工作。要求参与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民主评议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本班总人数的80%。
(三)学院评议。学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于6月12日前对参评人进行评议,并进行汇总。根据各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最终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级,上报学生处。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考核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准确,能如实反应出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绩效,以确保考核工作发挥实效。
(二)本次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学生班要协调好各项工作的进度,确保考核工作按期顺利完成。
创新实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创新学院班主任学生工作导师工作考核表.doc |
附件2:学生民主评议班主任学业导师工作打分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