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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姚远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1-07  浏览次数:

班级

为做好我校2025-202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4.本学年未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材料提交

1. 申请学生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内容概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理由、贷款使用计划等,学生本人手写、签字、捺手印

2.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

各班级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收齐后,于11月1018点前交至学工作办公室103处进行审核电子版材料发送至313239330@qq.com。

(四)签订合同

学校将组织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仪式暨诚信主题教育活动,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续贷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按需分期发放。

往年已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且有续贷需求的学生,填写《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交至学院103办公室,审核完成以后,将组织学生签订续贷2025-2026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借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及时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宣传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到“应贷尽贷”,坚持靶向资助、精准滴灌,提高助学贷款资助的精细度、准确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精准落地。

(二)严格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程序,避免学生重复办理助学贷款,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学生,将按相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诚实守信,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

 

 

创新实验学院  

2025年11月7日

往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名单(参考)

附件: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