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09级创新实验班专业分流后本科段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1-06-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级创新实验班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办教发〔2011〕14号)要求,分流后学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进入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前两年获得的所有学分全部进行认定,后两年按照所进入的专业学分要求进行培养。
二、分流进入研究型通道的学生在完成前两年的学科通识学习基础上,根据其本科专业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业发展方向,制定后续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
1.基本要求:
本科毕业最低应修够150学分。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数不超过25学分。专业核心骨干课程学分不低于12学分。每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科研训练的时间不少于两周,记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记6学分,学生在第三学年内开题,第四学年末统一答辩。
2.时间安排:
6月10日-6月20日,由导师与学生一起根据学生的专业选择和学分修读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填写“创新实验班研究型通道学生第三学年课程修读计划表”。“计划表”交由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汇总。
6月20日-6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报校教学委员会备案。
培养方案制定是创新实验班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学院及导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方案制定科学合理,顺利执行。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