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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09级创新实验班专业分流后本科段培养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教务处      发布日期:2011-06-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09级创新实验班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办教发〔2011〕14号)要求,分流后学生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进入普通本科专业的学生,前两年获得的所有学分全部进行认定,后两年按照所进入的专业学分要求进行培养。

    二、分流进入研究型通道的学生在完成前两年的学科通识学习基础上,根据其本科专业和研究生阶段的学业发展方向,制定后续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

    1.基本要求:

    本科毕业最低应修够150学分。学生每学期修读课程总学分数不超过25学分。专业核心骨干课程学分不低于12学分。每学期在导师指导下科研训练的时间不少于两周,记2学分。毕业论文(设计)记6学分,学生在第三学年内开题,第四学年末统一答辩。

    2.时间安排:

    6月10日-6月20日,由导师与学生一起根据学生的专业选择和学分修读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培养方案,填写“创新实验班研究型通道学生第三学年课程修读计划表”。“计划表”交由创新实验学院教学办汇总。

    6月20日-6月24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学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审核,并报校教学委员会备案。

    培养方案制定是创新实验班本科学生专业分流的重要环节。各相关学院及导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方案制定科学合理,顺利执行。

                               教务处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