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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5-09-17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在校注册有正式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

(二)2025年被我校录取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二、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等级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认定程序

1.学生申请(9月17日- 9月18日):学生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家庭经济困难认”模块认真详实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并下载打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表》,郑重填写诚信申报的个人承诺,将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班级资助评议小组,具体申请步骤及要求参见学生操作手册(附件3);

2.班级民主评议推荐(9月19日-9月21日):各班主任登录学校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模块,逐项审核学生填报信息以及所提供材料的完整性、客观性、真实性,与申请学生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并组织召开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会,填写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评议表(附件1);对高年级学生还应结合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及复核情况,提出班级认定意见,班主任综合班级评议小组认定情况后在系统中填写对学生的申请审批意见,具体步骤参见教师操作手册(附件4)。

3.学院初审及公示(9月22日-9月25日):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及日常消费行为等情况,综合班级推荐名单,对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困难学生名单、等级。学院将初审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认定结果将作为学生在校期间申请各类资助的重要依据,未参加困难认定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各类助困性质的奖助学金和困难补助。班级评议小组原则上应包括班长、支书、其他班委代表、宿舍代表、学生代表等,同时小组成员应为非参评的学生。评议形式应为评议小组根据实际观察和学生个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查评定,班级评议小组应重点审查填报信息,防止出现不实信息。各班级评议小组应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避免出现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的现象。

(二)全面摸查,科学认定。各班级班主任要深入学生中间,全面摸清困难学生底数,坚持“应认尽认”和“精准认定”,杜绝“想认就认”和“大水漫灌”,原则上不限定认定比例,但一般应掌握在困难学生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0%;各班级要认真复核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下发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学生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确实经济状况好转或学生本人自愿放弃认定的,学生本人应向学院提交个人申明。

(三)精准帮扶,加强教育。各班级要切实做好经济困难群体的帮扶和关怀工作,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学院将通过信件、实地走访、电话等方式不定期对被认定对象进行跟踪和抽查,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资助的评选资格。

(四)规范管理,按时上报。当班级完成困难生认定后,班主任在困难生审核页面点击“学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意见确认表”功能进行报表打印,打印完成后由班级评议小组、班主任在纸质文件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填写《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各班级应于9月22日上午12:00质版《学生班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意见确认表》纸质版重点保障人群名单学生放弃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个人申明材料电子版《2025—2026 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提交于年级辅导员处。



创新实验学院  

2025 年 9 月 17 日

附件1:学生日常表现及消费行为情况评议表(参考)

附件2: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汇总表

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

附件4:教师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