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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实验学院关于开展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1-17  浏览次数:

2023级全体班主任、辅导员、学生:

根据教务处《关于做好创新实验学院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3级本科生专业分流过程中的素质能力测评工作,依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新实验学院学生分流考核实施办法(修订)》(校教发〔2022〕118号)和《创新实验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创新〔2023〕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学生素质能力测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1.学院领导小组

组长: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组员:团委书记(学工秘书)、2023级辅导员、院团委、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

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科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做好学生素质能力测评成绩公示等相关工作,保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的公平、公正与公开。

2.班级工作小组

班级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不少于10%普通学生代表(男女有)组成。班级工作小组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附件1:《创新实验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认真做好本次素质能力测评工作。

二、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1月18日,学院组织各班负责人召开素质能力测评动员大会,下发通知,安排布置测评工作;各班负责人要传达并组织全班同学学习测评相关文件精神。

(二)1月19日-1月21日,个人申报。参评同学按照附件1实施细则申报符合条件的事项,在1月21日下午6点前交班级测评小组。除学生第二课程成绩单上的各项活动外,参加其它活动的学生要同时提交相关证明(如加盖活动组织单位公章的证明等)。

(三)1月22日-1月23日,班级认证及公示。各班测评小组按学院通知要求收集并认证本班同学申报项目,按照附件1实施细则规定审核评分,并计算测评成绩及排名,经公示无异议后,每位同学线上确认,以班为单位将《附件2:创新实验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汇总表》报年级辅导员处。

(四)1月24日-1月28日,学院核准及公示。在个人申报和班级认证测评的基础上,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对测评结果进行最终核准、公示。

(五)1月29日,备案总结。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将学生相关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备案,同时纳入专业分流成绩计算。

三、工作要求与注意事项

(一)学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班级工作小组要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将每位同学的支材料、加分、减分情况予以公开,发现错误应及时纠正,确保工作顺利进行,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二)在测评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扰乱测评工作秩序、妨碍测评工作正常进行者,将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测评原始材料,各班级工作小组务必做好留底备案。

联系电话:18229063368

创新实验学院

2024年1月17日




  附件1:创新实验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实施细则.pdf

  附件2:创新实验学院学生专业分流素质能力测评成绩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