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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3—2024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学生工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1-21  浏览次数:

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 2023—2024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首贷申请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 诚实守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 本学年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资金不足以支付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4. 未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二)申请额度

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三)材料提交

申请学生提交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概述家庭经济状况、申请理由、贷款使用计划等,学生本人手写签字捺手印,并于11月23日12点前将《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nxysun@qq.com。

各班级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收齐后,于11月23日中午12点前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17-123)各年级辅导员处进行审核。

(四)签订合同

学校于 11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北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签订仪式暨诚信主题教育,现场办理助学贷款业务,请申请学生按时参加。

二、续贷申请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按需分期发放。

往年已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且有续贷需求的学生,于 11 月 27 日 15:00 —17:00 前往北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按需签订借款借据, 续贷 2023—2024 学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三、工作要求

1.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严格学生贷款资格审查程序。对弄虚作假、骗取贷款的学生,学校将按相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

2.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关注贷款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思想动态,开展诚信教育活动。

创新实验学院    

2023年11月21日



  附件1: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审核信息表.xlsx